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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厉行法律监督职责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9-06-11  作者:吴奖宝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9116日,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邱某某、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院副检察长吴世军、民行及公益诉讼处长刘胜、李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疏东浩、各区院分管民行领导、民行部门干警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观摩庭审。

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庭审中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强调被告无视国家法律,在学校食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庭审前被告主动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了听庭评议座谈会。参与听庭的市、区院领导分别对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副检察长吴世军对枞阳县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肯定,并强调在食品药品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