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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检说法】谎称“不慎扭伤”骗医保,这样的“小聪明”使不得
时间:2023-11-01  作者:吴有兰、闻飞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速递】2021年2月,枞阳县会宫镇张三(化名)与王二(化名)因债务纠纷发生扭打,期间王二将张三摔倒在地,致使张三腿部受伤,为骗取医保,张三就诊时谎称腿部是本人“不慎扭伤”导致,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18000余元,医疗费已经由王二赔付。而张三出院后,在同年6月份,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其治疗费用共1万余元。2022年8月,张三通过枞阳县会宫镇医疗保障局全额退还所报销的医疗费。

【检察一体履职情况】2022年11月,枞阳县公安机关对张三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后张三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枞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经枞阳县检察院审查后,已对该案作出依法处理。

检察机关的监督与办案具有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枞阳县检察院深化内部协作配合,发挥检察职能互补优势,统筹联动发力,将此案作为行政违法监督线索进一步摸排,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调取卷宗核实情况、走访涉案部门调查处置情况、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针对发现的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聚焦源头治理,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采取联合执法、完善医保监督管理相关机制等有效方式履好职、尽好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案中,行为人明知自身受伤是第三人所致,且第三人已承担责任作出赔付,行为人仍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蓄意以自身不法行为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最终带来严重刑事追责后果。按照刑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检察官提醒,各种形式的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均涉嫌违法,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