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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检察院荣获安庆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16-04-19  作者:杨来宾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安庆市检察院发出通报,对2015年度检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枞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先进集体。
    近年来,枞阳检察院将检察信息工作作为服务领导、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树立形象的重要载体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多年受到安庆市院通报表彰。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全院上下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信息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施“月通报、季推进”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营造氛围,压实责任。对检察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形成正确的导向。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信息工作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推进,及时跟踪问效。制订年初信息工作计划,下发任务分解表,对各部门每月报送的信息篇数进行量化分解,各部门内勤人员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相关工作。调整充实信息专班队伍,在各部门内勤人员的基础上,吸收文字功底好、写作热情高的年轻干警组成写作专班。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学习,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信息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等形式,就开展检察信息工作进行辅导。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学习交流,通过“周小结、月汇报”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探讨重点热点,提高写作技能。
    四是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重点,深入分析用稿特点,积极报送有亮点、有特色、有深度的稿件。确定综合部门有关同志负责信息联系、统稿、发稿等日常工作,构建以综合部门人员为主体,以各部门内勤为依托的工作网络,加强综合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办理的典型案例能及时、准确、真实地得到报道、总结和提炼。
    成绩属于过去。今后,我们要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踏实的工作,在铜陵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好检察信息工作,创先争优,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