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枞阳县政府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县环保局等十四家行政执法单位,对《枞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由县政府办荣光杰主任主持,县检察院民行科长对《枞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重要性以及工作主要内容、方法予以说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章国胜从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发展要求和全国人大的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精神上,进一步阐述了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了必要性和紧迫性。参会人员表示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不仅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重要是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也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保障。同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荣光杰主任认为,随着法制政府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要求在10月9日前将对《枞阳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直接报县检察院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后,上报县政府通过实施。
座谈会现场
县政府办主任 荣光杰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章国胜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