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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耐冬检察长“入额”后带头办理案件
时间:2017-01-10  作者:杨来宾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经梅耐冬检察长审查办理的钱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这起审查逮捕案件的办结,拉开了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后,县检察院“入额”领导带头办理具体案件的序幕。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梅耐冬检察长详细审阅全案卷宗,仔细审查事实证据,认真完成相关法律文书起草工作,并亲自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

院领导带头办案,体现了员额制检察官改革的初衷,彰显“检察官”角色的回归。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于2016年11月底顺利完成,25名员额内检察官全部选任到位,各项司法改革措施正在落实之中。为贯彻落实改革要求,按照上级关于入额检察院领导必须直接办理具体案件的规定,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量化办案任务,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

梅耐冬检察长带头办理具体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今后,入额检察领导干部直接办理具体案件将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