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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加强监检衔接,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3-03-18  作者:王婵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检察院、县监委召开惩治行贿犯罪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严肃惩治行贿犯罪,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2023年3月15日下午,县检察院会同县监委召开了惩治行贿犯罪会商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家丰,县监委、县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的出台背景及主要精神内涵进行研讨学习。监检双方根据自身职责定位,针对监检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双方表示要主动把握反腐败斗争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主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现代化。

江家丰指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行贿受贿案件,加强监检衔接是担当共同使命的现实需要,是主动担当作为的具体实践。一是监检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精准把握“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深刻内涵,实现监检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的监察、检察合力;二是互学工作理念,互鉴创新做法,适时开展案例研讨和同堂培训,共同探索提升案件质效的工作方法,强化精品意识,培育有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例,共同推进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吴昊强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监检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大局;二是加强协作联动,监检机关既要相互支持、也要相互制约、监督,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要精准区分、分类施策,做到宽严相济;三是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丰富沟通协调的形式和内容,让监检沟通会商机制常态化、规范化。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不断深化协作会商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为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