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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礼让代代传】“如我在诉”求善治 “先让礼让”促和谐
时间:2023-09-19  作者:方文兵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县委决定开展“先让礼让”公民美德教育,是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的应为之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助推枞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院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体推进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和干警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检察办案要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从“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的文化精髓中汲取智慧,引导人们崇善、学善、行善、扬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建设人人文明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公共秩序井然、社会风尚良好的和美社会。

“我们两家这么多年来互相扶持帮助、都是厚道人,算是老弟兄,.....这起交通事故他是无意的,也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我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也同时放弃民事赔偿要求”。一起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困扰了两家的烦心事,由于当事方的换位思考和主动承担、以及被害人亲属的宽容感恩之心、谦让谅解之情而彻底解决,邻里亲戚关系也和好如初。

事情起于枞阳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王志恩(化名)交通肇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发现卷内既没有刑事和解协议书、没有赔偿谅解的材料,也看不出被害人亲属对案件的处理有什么意见。那么案件后续应当怎样办理呢?检察官立即联系了被害人的弟弟王志(化名),告知他有关诉讼权利并听取意见,他在电话里很直率地讲:平时王志恩一家对自己哥哥颇多照应,大家算是老弟兄,事故他也是无意的,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想追究他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请司法机关宽大处理。



在进一步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王志恩现年76岁,和时年67岁的王志艮系堂兄弟,王志恩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王志艮系无妻儿的五保户,平时两人关系和睦、感情良好,王志恩也经常照应这个堂弟。案发当天早上,王志恩出于便利王志艮出行的好意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王志艮一道去街上吃早饭、办事,因为一时恍惚,误以为前方对向有车辆横穿马路,于是紧急避让因而发生车辆侧翻的事故,坐在三轮车后厢的王志艮也跟着车子摔倒,头部着地、受伤严重,王志恩连忙让路人报警,并陪着王志艮去医院抢救,遗憾的是王志艮最终没有被挽回生命。王志恩因此懊恼不已、后悔莫及,一直念叨着子女早就跟自己讲了年纪大了不能开车不能开车、现在果然出事害了自己弟兄。



事情发生后,王志第一时间从外地赶回来,带着儿子为王志艮料理后事,王志恩和子女一面很诚恳地忏悔、道歉,一面明确表示要支付王志艮的医疗费、丧葬费,还愿意支付一些赔偿。但王志和他的儿子却坚决地拒绝了王志恩的赔偿意愿,讲都是老弟兄、一家人,两家这么多年来互相扶持帮助、都是厚道人,也是因为王志恩好意带王志艮一道上街才发生了这个事情,事故也不是王志恩想要看到的结果,于是不仅主动放弃赔偿要求,连丧葬费也不要王志恩家出一分钱,同时作为王志艮的唯一直系亲属明确表示对王志恩予以谅解。

在检察官上门对王志恩进行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时,王志恩还反复讲,自己真是太后悔了,这么大年纪了不听孩子的话还骑电瓶车,把弟兄命都搞没了,以后再也不碰电动三轮车了。王志恩还讲到,王志一家人对自己真是太厚道了,医疗丧葬费用都是他儿子负担的、不要自己出一分钱,自己到现在都十分感激。随后,检察官组织召开了一次公开听证,由于王志恩年龄太大、出行不便,请王志恩的女儿参加了听证。在听证会上,王志恩的女儿对于王志一家人宽宏大量、包容厚道连道感谢,在场的听证员们也一致对两家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宽容礼让的传统予以肯定,同意对王志恩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检察官到村里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大家也肯定了两家一直以来的和睦传统是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基础,王志一家宽宏包容是案件作出不起诉的重要原因,希望王志恩及其家人在今后的生活中,还要一如既往地和睦邻里、知足感恩。王志恩再次对王志一家表示感激,保证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继续做一个厚道的人。

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先让礼让”公民美德教育,鼓励全县群众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将“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的文化精髓融入村规民约、日常生活,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既是源于先让的基础,也是鼓励礼让的实践,更是呵护知足感恩、和睦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之举。同时,也想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等车辆是一项风险性很大的活动,老年人和身体有残疾的人,以及其他不具有驾驶资格、驾驶能力的人要尽量避免实施此类行为,以免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