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合规营商】一面锦旗背后的企业合规故事
时间:2023-10-09  作者:章晶晶、闻飞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历经3个阶段合规考察期,3次第三方集中评估、多方公开听证评议......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心心念念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10月9日上午,该民企负责人蔡某亲自赶赴到枞阳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抱有侥幸心理,一时糊涂涉嫌挪用资金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

蔡某为某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2023年1月经侦查机关认定,蔡某在接管枞阳县某地产项目期间,多次从该地产项目对公账户中借款用于其建设公司其他项目资金周转,并挪用资金130余万元至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家庭子女购房消费,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蔡某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案发后,该蔡某及公司表达了强烈的企业合规意愿,将其挪用的该笔资金归还枞阳县某房地产项目。

今年4月6日,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涉案企业,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枞阳县某房地产项目起初是由枞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后公司法人韩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桐城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导致该项目搁置、房产交付受影响。2016年10月,该建设公司与枞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该房地产项目未完工部分,由该建设公司全面接管推进该项目。案发后,双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部分楼盘处于延期交房的状态,已列入县域“保交楼”项目序列,公司面临巨大危机,对县域社会民生影响较大。为避免“案子办了,企业也垮了,交楼难以实现了”这种不良结果,办案检察官遂慎重考虑各种综合现实因素进行依法能动履职。

▲4月6日,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

治罪与治理并重,严格依法启动合规程序助力保交楼、稳民生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枞阳县检察院积极扛起“用心保交楼、暖心稳民生、真心护民企”的法治担当,结合全案社会危害性,根据涉案原因、合规整改可行性、社会民生影响、公司社会贡献度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依法秉持惩治与挽救并重原则,经过多次层报请示、多方会商,决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考察程序,按照涉案合规业务的特性“量身定做”合规整改计划,采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组建由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枞阳县税务局、枞阳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枞阳金江会计事务所、枞阳县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站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为第三方机制运转提供专业性、公正性、协同性支撑。

今年4月18日,枞阳县检察院与铜陵市工商联牵头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会议,细致商讨涉案企业整改计划及后续监督评估工作。此后,又分别召开多次会商会跟进监督评估。在整改期间,检察机关多次与第三方组织、企业外聘专业律师团队会商,并协同第三方组织多次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企业合规精准无误。

▲4月18日,县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会议


经过3个阶段的合规考察,期满后的2023年9月,即企业合规终期评估阶段,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经过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台账、与企业一线员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表示认可。枞阳县检察院在综合参考第三方组织考察结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拟对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于同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该建设公司代表、铜陵市工商联代表及第三方组织成员代表等参会,分别介绍企业合规整改落实情况和考察评估情况,确保听证员全面了解案件。听证员一致认为,该建设公司已经全面、有效完成了合规整改,并形成了长效合规管理机制,可以对类似的刑事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并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蔡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归还挪用的资金,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坚持以案释法,诉源治理避免同行业其他企业“误入禁区”

涉案企业负责人蔡某表示,悔不当初之举,也倍加珍惜合规整改的机会,依法经营的观念深入全员,并且经过合规整改,企业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控制、财务规范等方面逐步走向健康的发展道路,这次“合规体检”过程中的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长远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民营企业本身成长发展已属不易,身为企业负责人,不能对法律抱有“懵懂”“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依法合规经营才是企业良性发展之道。当然,司法惩治不是最终目的,司法亦不是冷冰冰地一诉了之,更不能办理一案,结果苦了一片。这次企业合规不仅仅在于挽救一人一企,更重要的是引导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让合规守法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遵循,以法治力量稳增长、稳就业、提信心、防风险。此后,我们还更要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将通过‘回头看’形式关注合规机制落实情况。”枞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就此案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