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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枞阳县检察院构建“1+N”机制高质量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时间:2024-04-17  作者:闻飞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法治提供稳定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近年来,枞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发扬枞阳检察专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暖企、护企、惠企”好传统,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为路径,发挥“四大检察”一体综合履职优势,持续擦亮“安商·润企”一体化服务保障民企的检察品牌,扎实有效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开展“检察护企”工作部署,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个团队+四大检察”

精心部署“实”。在枞阳县检察院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基础上,又整合调配“四大检察”办案力量,成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商·润企”民企护航队及“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一个办案团队、四大检察、检察业务能手帮带多名青年骨干’的‘1+4+N’”运行模式。主动印发《致全县企业家的一封信》。亮明真心护企的“检察态度”,结对帮扶联系企业,落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商·润企 亲清相约”等系列活动。


“一项行动+十类措施”

升级举措“全”。2024年2月始,最高检、省市院相继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枞阳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就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检企交流互鉴等方面,边落实边创新、边推进边发展。

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工作理念,升级出台《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十项措施》,具体包括: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健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助企服务机制、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案件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深入推进涉企公益诉讼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开展检察文化和企业文化交流互鉴、构建护企安商多元保护大格局。

▲2月19日上午,举办第一期“安商·润企 亲清相约”活动


▲3月26日下午,举办第二期“安商·润企 亲清相约”活动


奔着解决问题去。今年2至3月期间,连续举办两期“安商·润企 亲清相约”活动,“请进来”民企负责人做客,听意见话发展,“走出去”现场专门协调化解某企业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环保矛盾等。2023年以来枞阳县检察院进行检察长走访企业35次,企业家约见检察长8次,助力民营企业解决问题7件。其中,“枞阳县检察院运用企业合规服务‘保交楼’项目案”等2例案件入选2023年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一个品牌+三重效果”

品牌效果“佳”。“安商·润企”工作品牌,作为枞阳县检察院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等一贯方针理念落到实处的有效载体,彰显坚定维权、精准司法、靠前服务的“检察护企”鲜明态度。

一是坚持办一案助一企护一片,实现共建共赢的政治效果倍增。从讲政治、顾大局角度深化“府检联动”凝聚共识,妥善把握刑事介入与企业自主调节的界限,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促进实质正义。

二是坚持依法能动开展法律监督,实现促改促进的社会效果倍增。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审查和惩治,注重刑事诉讼各环节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对行政生效裁判结果、执行及违法行为等开展监督,强化对检察建议的定期回访和督促落实。

三是坚持精准有效提供法治服务,实现同心共情的法律效果倍增。注重精准化提供法治体检,围绕罪名解读、身边案例、风险提示等重点,提供定制式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发挥普法、预防、警示、教育等功能。

坚持为企业“护法”,办理的“某公司诉某县人社局支付保险待遇检察监督案”入选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持续跟进虚假诉讼监督,近两年办理的15件涉企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全部得到纠正。“安商·润企”护航队2023年以来集中入企普法宣传、问需服务10余次,持续提供涉企检察增值化法治服务。


“一份愿景+两项安排”

构思推进“深”。在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指引下,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和社会正能量,用可感可触的法治力度、司法温度讲好检察办案故事,以公平正义的法治预期带动营商发展的社会预期,凝聚多方力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月1日下午,枞阳县检察院与县经信局召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会商会


一是构筑多元保护大格局。主动强化与行政机关、工商联、营商办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司法+行政+社会”的多元化“重商、暖商、护商、惠商”的营商环境保护优化格局,大力促成相关意见会签,同相关部门就联合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司法执法协作等环节构成长效机制。

二是促进检企文化交流互鉴。坚持把检察工作端口紧紧融入到群众身边、企业一线,真正让党的创新理论在基层落地生根。积极搭建检企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就共同预防犯罪、党建深化、人才培养锻炼、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互促互鉴,讲好企业创业故事及检察履职故事,找准共情、增强互动,以文化聚力润心,用文化“软实力”夯实企业与检察事业发展的“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