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枞阳县轻罪综治中心在县检察院揭牌运行
时间:2024-04-30  作者:吴珊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8日上午,枞阳县轻罪综治中心在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开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家丰共同为轻罪综治中心揭牌。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证处等成员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和座谈。

枞阳县轻罪综治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示精神,落实最高检关于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改革规划,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公证处等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构建的系统化、规范化、可操作、有实效的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综合治理协同工作机制,以服务保障枞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家成员单位会签印发了《关于建立枞阳县轻罪综合治理中心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轻罪综治中心运行的联席会议、同步介入、调解和解、司法救助、财产刑及赔偿保证金提存、不捕不诉轻缓刑+综治、拘役“回家”常态化、繁简分流、法律援助、诉源治理等轻罪治理举措,为全方位、深层次推进轻罪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轻罪综治中心第一次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就《实施意见》的实质化运行进行了座谈。

汪开胜在听取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强调,枞阳县轻罪综治中心的成立是县域犯罪治理上的里程碑、社会治理上的新阵地,是枞阳县政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并代表县委对中心的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就轻罪综合治理中心协同工作机制的实质化运行,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提升站位,深刻认识成立轻罪综治中心的重要意义。加强轻罪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凝聚共识、能动履职,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罪”与治理并重思维的转化。加强轻罪治理是推进法治枞阳建设的现实需要,县轻罪综治中心的成立,对轻罪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刑快办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规范履职行为,实现公正与效率“同频共振”。二是依法履职,构建完善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工作体系。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发挥好县、乡镇、村居综治中心和“有事找书记”“先让礼让工作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要护航经济发展,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合规的指导,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要提升工作质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的轻罪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对照职责,从实体、程序、政策理论、犯罪打击和社会治理衔接上进行探索实践,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制度有法可依,既管用有效、又简便适用,切实提升轻罪治理工作质效。三是协调联动,努力形成轻罪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统一认识,一体落实。要加强工作会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措施,强化相互配合。要不断完善“繁简分流”轻罪诉讼体系,公、检、法办案机关建立相对集中移送、起诉、审判案件机制,提升轻罪案件速裁质效,有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促进公平正义尽早、尽快、更好实现。要勇于探索创新,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的研究和探索,及时总结个案成效,提炼有效经验,梳理典型亮点,强化宣传推广,打造“轻罪治理”的品牌效应,为枞阳社会治理注入新亮点,为全市全省及至全国“轻罪治理”提供新样板。

江家丰在主持座谈会时表示,各政法单位要从思想认识、观念要求、工作合力上深刻领会汪书记的讲话要求,尤其要抓好具体的贯彻落实、成果的宣传、经验的总结:一是“不搞零和,但求共赢”。这项工作是一项创新举措,各政法单位在县委政法委组织下,共同参与实施,实现合作共赢,及时总结成效,及时宣传推广。二是“不搞噱头,只求做实”。枞阳县是全省第二家运行轻罪综合治理中心的地区,各成员单位必须紧抓落实、积极探索,着力推动轻罪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三是“不求名利,但求利民”。轻罪治理不能靠一家“单打独斗”,必须要“协同作战”“集团作战”。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助力枞阳平安法治建设。

枞阳县检察院将以轻罪综治中心成立为契机,主动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紧跟犯罪治理新形势,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协同相关单位共同打造“枞阳版”轻罪治理体系,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枞阳、法治枞阳建设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