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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规范司法,稳步推进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服务和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进行专题集中研讨,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组织学习,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落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省委扫黑除恶第一工作指导组移交问题整改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犯罪案件1件12人、涉恶犯罪案件11人,提起公诉涉黑犯罪案件1件16人、涉恶犯罪案件4件13人,对涉黑涉恶案件均提前介入侦查,排查涉嫌违纪违法线索29条,严格对标对表,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责任落实。

精准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建立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等工作要求,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联系帮扶企业。每年检察长走访企业不少于3家,班子成员不少于2家,提供法律宣讲服务10余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统筹做好民企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全方位加强金融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实效,向帮扶村及贫困群众捐赠钱物7万余元,在发展产业促进村集体和贫困群众增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守护美好枞阳,针对环境污染、违法占用耕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3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公益诉讼线索22件,为生态、绿色、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严格依法推进“打财断血”,积极参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配合组织部门严把两委换届人选审查关、选举关,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1000余人,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推深做实综合治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院党组向县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通过与县教体局召开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长进校园上法治课等形式,大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进行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和法律志愿服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服务咨询群众200人次,助力文明乡村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纳入社区矫正263人,监督司法局将1名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收监,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二、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平安枞阳”建设,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导向,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追求,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责,截止目前,共受理刑事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4件19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9件16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8件361人,依法提起公诉242件355人,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工作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3件11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有作用。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对3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促进和谐枞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认罪认罚工作专班,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研究需要解决的配套措施。截至目前,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47件53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的提高,明显促进了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

全面强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来信工作台账,对来信的处理情况实时追踪,确保每一位群众的来信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大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力度,认真开展接访、下访、巡访活动,积极参与多部门联调稳控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9件,所受理的线索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处置完毕。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积极开展举报,收到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强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不断加强。着力监督可能存在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5人、不捕复议案件1件1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件24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8次,纠正漏罪29人,追诉漏犯7人,有效促进刑事立案活动和刑事侦查活动的规范进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公诉案件起诉后的联系、跟踪,适时对审判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提起刑事抗诉1件1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扎实开展。制定《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推进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有效开展生效裁判监督、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案件违法监督工作,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影响力。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围绕“行政检察监督作为全县十项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推进公益诉讼监督,强化民行诉讼和执行监督成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38件。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显著。“规范监督、加强办案”为总要求,派员驻所360余人次,进行安全检查70余次,向看守所提出口头建议30余次,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200余人次,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有效预防了所内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对19名在押人员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决定立案审查1717人,对立案的17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与看守所、武警部队联合召开联席会议12次,及时查摆分析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举措,着力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科学整合规范内设机构。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要求,按时启动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8个部门运行情况良好,消除了原来机构多、人员散、合力弱问题,实行“捕诉合一”,整合了办案力量,节约了办案时间,让检察官有更多的精力把握案件的质量,工作的执行力明显增强。

进一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严格落实上级改革部署,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在完善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司法雇员招录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成功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为检察工作更好开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探索实行远程提审和出庭、智能辅助阅卷和生成法律文书,深化“互联网+”理念,把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多个层面,提升智慧检务建设新成效,提高办案质效。

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在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模范履职、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等方面均有了新提升。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狠抓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党建工作较过去明显提升。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三个规定”制度,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坚决防范不守纪律、不守规矩问题的发生。三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教育引导,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强化队伍业务素能培训。制订详细具体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案件讨论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继续将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刑诉法》、《民诉法》和《宪法》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着力推进规范司法。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工作岗位的职责清单》、《枞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将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以评查倒逼规范,评查案件300余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将执法办案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监督促规范,共发出网上流程监控69条,接待律师83人次,公开法律文书135份,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交办事项。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枞阳检察事业发展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够,对如何更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谋划的不深。二是检察人员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层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匮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务公开不够及时,检察工作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建成全面小康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推动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刻领会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二、加强履职尽责,确保服务保障发展更加有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化,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服务和保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质量、严标准办案,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准打实”,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坚决惩治腐败中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三、加强改革创新确保检察工作活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增强工作创新主动性,扎实完成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推动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努力打造枞阳检察工作新的品牌和亮点继续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各项新工作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诉源治理等新要求,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永不懈怠的韧劲,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四、加强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有效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增强为民情怀,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扎扎实实抓好业务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岗位练兵,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有新目标,新形势有新要求。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勇于担当的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振奋精神,团结拼搏,不断开创各项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而努力奋斗!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3、检调对接机制: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将具体的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相对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019年1月17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以及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6、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听取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控告、举报、申诉问题的工作制度。

7、“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8、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9、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发,融案件办理、管理和统计于一体,涵盖全部检察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10、案件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