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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2月22日在枞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家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在“抓落实、重管理、强规范、促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固本培元成效显著。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本土“先让礼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机关党建、干警家庭、办案履职,机关党总支及下辖三个支部被评为“四星级”党组织;主动向县委、县人大请示报告工作16次,报送检察信息38期,包保化解非涉检信访30余件次,先后依法起诉了钱某某、张某某等6起重点人案件。

一年来,我们担当实干有力有为。共受理各类案件1268件,同比上升30.3%,创历史新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位居四个县区第一位。4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领导肯定批示。2例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7篇次。数字检察、行政检察分别被省检察院、最高检确定为工作联系点。

一年来,我们争先创优成果丰硕。14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表扬,5人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业务人才库,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方文兵、“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毛平平、“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闻飞飞等一批模范典型,与各单位一样、让“枞阳”之名更多机会更高荣誉“跨长江跃黄河”。

一年来,我们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牢记“国之大者”,着力以高政治站位为大局服务

坚持融入枞阳发展大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以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20件313人,批准逮捕150件211人,批捕数分别同比上升92.3%和62.3%;受理审查起诉457件647人,一审公诉案件审结393件551人,提起公诉316件465人,起诉数分别同比上升27.9%和25%。聚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捕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人、起诉146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始终“狂飙”不止出重拳,“打早除小”保平安,批捕8人、起诉18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批捕63人、起诉124人,为县域社会稳定大局作出检察担当。

以法治常态优化营商生态。以企业发展“需求侧”牵引法治保障“供给侧”,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积极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如:在审查起诉某建设公司负责人蔡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件时,层报省检察院批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起到了促营商、保交楼、稳民生、固根本的多重效果,收到民企负责人锦旗致谢。建立健全检察护企常态化机制,落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工作,印发《致全县企业家的一封信》,经常化开展“入企普法宣安”,为企业家创业发展加注法治动能、加固风险屏障。检察长走访企业27次,企业家约见检察长6次,助力民营企业解决问题4件。如:与县自规局协作联动,妥善处理“好景塑业”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审批事项,被安徽法治报报道。

以案件办理助力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96人、不起诉85人,诉前羁押率26.53%。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07%、量刑建议采纳率95.89%。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件,5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占全市优秀检察建议1/3。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复及落实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检察后浪”法治服务团开展政法宣传下基层9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000余份,该志愿服务项目荣获县“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名干警获“铜陵市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着力以高质效履职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检察“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以办好身边“小案件”服务群众“大民生”。

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坚决打击虚假诉讼、养老诈骗、医保诈骗,让“弄假使诈”的人吃上“真官司”。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诈骗类案件5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如:在审查起诉张某隐瞒事实、虚构受伤骗取医保案件中,建议行政机关采取联合执法、完善医保监督管理机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公共“救命钱”。加强与县法院、县人社局配合,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常态化规范化,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追讨劳动报酬59.9万元。

化解信访群众“烦心事”。认真做到“民呼我应、接访即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益传统文化破壁出圈绘“枫”景。聚焦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案、轻伤害案,加大信访调解力度,主动下沉现场,实现“事心”双解,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58次,办结化解信访案件64件,积极传导出“先让出和谐,礼让成习惯”的社会正能量。如:变信访人“上门走访”为检察官“入户家访”,促成1件涉检信访人从十余年的无理诉求回归理性认识,并当场手写息访承诺,彻底化解了针对我院的初访、潜在“骨头访”。在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资金支持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7万元,帮助案件申请人从“一纸文书”到“基本保障”,力防因案致贫。

扎紧未成年人“防护网”。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人。对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2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份。推深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与公安机关激活“一站式”询问功能,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检查、取证等工作,避免重复接触带来二次伤害。未检工作团队4人次先后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市级三八红旗手”“市级十佳法治副校长”。

做好绿水青山“守护者”。积极参与长江岸线垃圾漂浮物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针对河湖问题警示片反映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件。大力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9件,刑事起诉4件6人,提起请求判令被告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损害赔偿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用心用情当好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卫士”。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制止连城湖水产养殖户过量投放饵料造成水污染问题,确保连城湖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三、立足“如我在诉”,着力以高精准监督为法治担当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8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次,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人。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0余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1件(针对铜官区法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76件,制发书面检察建议34件,书面纠正违法42件,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漏管7人、脱管15人,均及时整改,坚决防止纸面服刑。

做精民事行政检察。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攻坚年”工作部署,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申请18件,提出再审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如: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能行政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交流。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紧盯食药安全、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等民生问题,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件,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治理专项行动,依法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对2022年办理的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捍卫英烈荣光。

做优职务犯罪检察。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依法起诉的王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入选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行贿案件典型案例,依法起诉的方某某贪污、受贿案入选省纪委监委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做新数字检察。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专班,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排查线索10条,发现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空壳公司”案件1件、医保基金“一案双赔”案件1件,初步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新模式。

四、紧扣“止于至善”,着力以高水平管理为奋进赋能

坚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枞阳实践。

坚持开放共赢理念。坚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加强与法院、公安、行政协作配合、互利共赢,杜绝零和博弈,共同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生态安全等更高需求。对11起民事、行政和执行法律监督申请,在作出不予支持的同时,积极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裁判公信。依法稳妥办理省挂牌督办“601”特大跨境网络诈骗案,与县公安局一起被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案件办理被检察日报刊载。认真做好检察建议制发前沟通和事后回访,全年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36件,回复采纳率100%,解决问题134个,既有力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又维护党和政府整体形象。

健全系统协作体系。完善“四大检察”职能系统集成法律监督体系,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职能部门之间双向线索移送35件,成案31件,成案率88.6%。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2个,形成精准履职的合力,实现1+1>2的效果。如:“护她·益家”工作室先后与县妇联、县教体局等9家单位开展法治教育工作5次,助推“六大保护”主体形成“化学反应”,未检综合履职工作获省检察院领导肯定批示2次。

强化自主精细管理。围绕管人管事管权,建立制度8个,完善制度4个。自主实施“检察队伍素能提升计划”,举办“精彩案例秀 能动履职展”擂台赛、“激辩青春 谁与争锋”辩论赛。开展树标对标行动,结合党务检务事务,创设和评选年度“办案能手”“能动监督标兵”“志愿服务之星”等9项个性化鲜明、导向型突出的年度先进个人18名,培塑扫黑除恶、未成年办案、民事行政专业化办案团队3个。大力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6篇,其中1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奖。

五、围绕“五个过硬”,着力以高素能标准为事业育人

坚持“忠专实”“勤正廉”,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枞检铁军。

举旗定向加强政治引领,筑牢忠诚底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召开党组政治学习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一把手”带头领学、逢学必谈,班子成员交流研讨44人次,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推深做实主题教育,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9项,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及群众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6个。扎实开展立足检察岗位做贡献,赴乡镇、村居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员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志愿活动8场次,服务党员群众400余人次,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刀刃向内强化正风肃纪,永葆干净成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针对作风问题“十种现象”作风建设“十问”,召开党组及部门剖析会16次,淬炼严实作风,提升为民司法成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全院干警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44件,同比上升29.4%,其中班子成员填报22件,“逢问必录”渐成习惯。注重强化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评查案件829件,谈心谈话122人次,开展关键环节、关键时点等检务效能督察20余次。

持之以恒抓实关键少数,点燃担当亮色。通过横向交流、上下交流,优化班子结构、专业化水平,有效解决班子老化固化弱化问题,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院领导班子带头办理案件145件、上党课7人次、到基层下访接访8次,切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如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郑永东主办的王某某等6人涉恶犯罪案件,有力保障我县矿石市场运输公平有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班子成员开展调查研究15次,撰写调研报告6篇,发现问题14个,提出对策措施21条,建章立制8项,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持续推动工作发展。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始终牢记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性”,自觉在监督下做好工作。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7次,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26人次,对各类案件开展公开听证63件次,接待律师140人次,公开法律文书374份,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县检察院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县纪委监委、政法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前行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检察供给还跟不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个案办理的精准度、实效性在对标“三个效果”统一上还存在缺陷;二是检察理念还跟不上新时代新征程步伐,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办理敏感案件不够全面、丰富;三是检察监督质效还跟不上人民群众新期待,法律监督敏锐性不强,相关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四是检察队伍素能还跟不上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年轻干警不缺数量缺培养、不缺学历缺历练的矛盾突出,青年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五是检察职能宣传跟不上“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检察机关“两反”转隶后重塑的职能社会知晓率不高,对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还不了解。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既是枞阳充满希望、大有可为的一年,也是奋勇拼搏、奋力赶超的一年。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高质效检察业绩更好服务“新时代的硬道理”和“最大的政治”,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更加强化政治自觉,在政治建检上持续发力。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以党组政治学习为龙头、全员学习为基础的多层次、全覆盖政治学习机制,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始终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确保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引导、在行动上率先,成为全院干警清正廉洁、实干担当的“排头兵”。创建更高层次的党建品牌,创新检学研共建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互融互促、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相得益彰,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水平、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

更加强化法治自觉,在服务大局上善作善成。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助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充分运用“反向审视”这个“反视镜”和“显微镜”,从源头上助推执法司法规范。探索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争创“枫桥式”控申窗口,推动“先让礼让”优秀文化进入全省检察文化品牌行列。

更加强化检察自觉,在主责主业上深耕笃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践行人民至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紧盯湖泊和扬尘污染、消防安全、湿地保护等领域,与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资源整合、力量集合、手段聚合,共同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保障民生民利、推进公共利益保护。坚决协作配合纪委监委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开展专项整治,高质效办理好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案件,推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携手打造高质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同体。

更加强化行动自觉,在苦炼内功上常抓不懈。树牢正确政绩观,做实巡视反馈整改,持续抓基本打基础,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和实战实训,提升检察官的案件审查能力、案件处理能力、办案哲学思维能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反对“只当官不担当”的“甩手”和“二传手”现象,逐级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和分类引导,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规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

更加强化监督自觉,在接受监督上落实落细。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好向县人大专题报告工作;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全面梳理、逐项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案件评查。深化司法办案社会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检察公开听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举办检察开放日,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大争之世,非优即汰;崛起之时,不进则退。枞阳已进入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跻身全省中游的关键时期。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追求极致、接续奋进,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附件1

工 作 图 解

图示1 “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



图示2 检察职权一图通

图示3 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附件2

名 词 解 释

(仅供参考)

1.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针对企业或者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中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对整改到位、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再次发生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的,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指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规划下,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其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助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6.医保基金“一案双赔”:指受害人在取得侵权责任人赔偿后,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次报销治疗费用。《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2019]41号)中规定:“二、保障待遇(四)意外伤害住院,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7.府检联动:是指省政府与省检察院联合建立的,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工作机制,旨在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一2025年)》,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机制建立以来,县级层面召开2次联席会议,出台5项协作文件。

8.“护她·益家”工作室:2022年初,县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以“党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社会组织力量”模式进行团队架构,创新设立“护她·益家”工作室,专门负责办理涉妇女儿童案件,协同县有关单位构建涉妇幼警情通报、心理健康筛查和干预等综合司法保护格局。该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妇女被害人案件112件267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1件7人。

9.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0.“检察后浪”法治服务团:2022年5月,县检察院围绕“弘扬志愿精神,供给法治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精心、精准、精细、精品”为服务宗旨,以“为企优环境、法治进校园、服务到社村、攻坚解信访、送法上道路”的务实举措,组建“检察后浪”法治服务团,创新开展各项法治服务工作,努力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法治枞阳建设中发挥作用。自成立以来,共开展政法宣传下基层40余次;参加道路电瓶车整治、服务中高考等各类志愿服务500余人次,志愿服务时长共计400多小时。

11.五个过硬:是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出自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5点要求。

〔注释〕

2023年批捕数与提起公诉数大幅上升的原因:因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大比武活动,县公安机关办理了大量与本地被害人相关的外地人犯罪案件,如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县域社会治安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