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春,汉族,1978年4月生,安徽六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院全面工作。

张佩如,汉族,1985年9月生,安徽泗县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201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义津检察室(未成年人检察)、素质能力提升工作。

左大明,汉族,1967年7月生,安徽枞阳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第五检察部、司法警察、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检务督察、工青妇、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建议工作。
陈繁星,汉族,1984年9月生,安徽无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横埠检察室(公益诉讼检察)、“两房”建设工作。

陈 刚,汉族,1975年11月生,安徽枞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四检察部、办公室、扶贫、综合业务部工作。

余 俊,汉族,1985年6月生,安徽宿松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总支书记。分管干部教育、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干部人事、目标考核、宣传调研、品牌创建、文明创建、关工委工作。

郑永东,汉族,1983年9月生,安徽枞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0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汤沟检察室主任。分管数字检察工作,协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工作。

周 琰,汉族,1974年3月生,安徽枞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协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