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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罗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4-12-29  作者: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枞检政发〔201422

 

关于罗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局、科、室、处、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任命:

  芳同志为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王亚辉同志为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毛平平同志为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梅耐冬

20141224

                

 

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市院政治处;

送: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本院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