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检政发〔2014〕21号
关于汪根圣同志工作职务转正的通知
各局、科、室、处、队:
根据院党组2013年4月11日枞检政〔2013〕6号文件,汪根圣同志监所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已满,现经考察,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对其转正。
中共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4年12月24日
发: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局、科、室、处、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