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支部:
现将县直工委枞直字[2015]第011号《关于党总支选举结果的批复》内容转发如下:
经县直工委2015年5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左大明等七同志组成党总支委员会。
书 记:左大明
副书记:阮俊华
委 员:吴卫华、章文惠、成桂芳、胡文美、周琰
院总支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