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院干警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立足岗位,争创一流,无私奉献,创造了显著的工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激励全院干警创先争优、勇于担当,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吴小珍、章文惠、林纪平、吴有兰、汪根圣、吴可嘉、郑永东、余俊、王静、罗芳、储亚非、王晓琴、周辉、桂婷婷、张钱等15位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院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思路举措,不断创造新的工作业绩,努力为开创枞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以新的更大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中共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