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主要内容:
一、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检察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三、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
四、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五、检察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六、检察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诉讼辩护的除外);
七、检察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如您发现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存在上述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受理投诉举报、反应相关问题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电话:05563258813
信函反映: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46700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