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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会
时间:2024-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全院干警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2024年6月7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通报了最高检发布的10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2017年以来我院发生的违纪典型案例情况,班子成员展开交流,并进行了原因剖析和警示体会。与会同志围绕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题开展重点交流研讨。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怎么说。

学纪明纪 促履职效能提升

吴有兰 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第一党支部书记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方案的要求,第一党支部以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专题党课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大家的纪律认识进一步深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我本人通过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思想自觉

5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向全党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作为检察干警必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只有我们对纪律有深入的理解,才能在面对诱惑时保持清醒,避免误入歧途。党建工作中,支部将纪律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将思想引领、党性锻炼、廉洁要求贯穿于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指导,增强党员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坚持自律自警,提升党性修养

作为基层党组织,第一党支部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特别是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党员干警的日常自觉。很多警示教育案例中,“毫无纪法底线”常出现在“贪腐官员”的通报中,导致党员干部变质,“毫无纪法底线”,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纪律学习不够,或者学习“蜻蜒点水”,未入脑入心。《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深入学习《条例》,是我们检察干警增强自律自觉,规范履职用权的前提和基础。不仅理论学习要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进,更应在实践中知行合一、以行践知。当前我院正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我们紧密结合个人实际、职责实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照查摆,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注重防微杜渐,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将他律变为自律。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效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学深悟透做实《条例》,就是要把党纪要求融入履职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实干精神。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要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在深学笃行中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的履职实践中充分彰显党纪教育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严守群众纪律

方文兵 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第三党支部书记

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我们组织一二部党员干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并安排自学,特别是上次全员参加了王组长的党课,组织了沉浸式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我自己也结合党纪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与近年来我院办理党员犯罪案件基本情况,为第三支部党员上了一堂党课。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大家常讲、常听、常受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大家都有一种红线和高压线的意识,平时在工作中、生活中都绷紧了这根弦。但是对群众纪律,我感觉到有必要予以强调,今天跟大家作一个汇报。

严守群众纪律,首先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作自己的家人、亲人,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以“如我在诉”、“如我在办”等等“如我在”的精神去干事、待人,就会自觉做到符合群众纪律的要求,不会违反群众纪律,比如说,加重群众负担、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把群众的事换成自己的事来看,谁又愿意自己被加重负担、被刁难、被吃拿卡要呢?比如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谁愿意别人对自己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呢?“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这个道理。

严守群众纪律,也是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检察司法公信的要求。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不到严守群众纪律,谈为人民服务都是假大空的。坚守群众纪律,才能时时刻刻警醒自己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在意的事情放在心上、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在我们司法办案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同人民群众打交道,即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分子,他们经过审判、接受处罚和改造之后,也是要回归社会的,他们也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在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尤其是释法说理过程中,我们要耐心、细致、换位思考,以同情心、同理心对待群众,不能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这样才能把道理说透彻、把法理讲清楚,才能让群众认识、理解、支持,否则容易引起对立、对抗情绪,工作做不好、做不通,又会损害检察机关的公正形象和公信力。

严守群众纪律,在于表里如一长期坚持。只有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严守群众纪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发自内心地认同群众纪律,才能表里如一长期坚持,也只有做到表里如一长期坚持,才能行稳致远、“不翻车”。当然,表里如一、长期坚持,也是我们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其他纪律的要求,不做两面人、不搞两面派,首先从内心里认同,才能行动上坚定,进而行稳致远,否则总会有露出马脚的时候,就比方说最近爆出舆情的全椒茅台局长上央视的事情,看似是口无遮拦,实际也反映出深层次的作风问题,值得我们警惕。


知敬畏 存戒惧 守底线

张飒 院第二党支部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作为党支部书记,我努力发挥党支部书记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干警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努力让每一位干警都深刻领会“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将纪律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在学习过程中,我自己也深感“六大纪律”内涵丰富、意义重大,它不仅仅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更是一种价值观的引领。它告诉我们,党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知敬畏”的思想根基。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通过“线上+线下”“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实践+研讨”等有机结合的方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读原文、学原句,积极参加专题党课报告会和警示教育,全面把握“六大纪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在政治纪律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才能在大是大非前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才能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和抵腐定力,才能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其次,要时常对镜反省,涵养“存戒惧“的自律精神。《论语》有言:“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古代贤人通过自省以达到“修身”的方式。新时代党员干警如何“修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近期,我结合县委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反思工作,结合思想、岗位职责、工作实际等进行了查摆,发现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如开拓创新方面,缺乏探索做好新时期党建及案管工作新思路、新做法的主动性;工作谋划方面,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担当作为方面,业务数据质量虽有好转但成效不明显;工作标准方面,支部工作满足于规定动作,缺少新意。通过对标对表、深刻反思,将“存戒惧”的自律精神融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最后,要积极履职担当,践行“守底线”的庄严承诺。实干是水平,落实是能力,纪律的生命力就在于遵守和执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学习“六大纪律”,不仅要做到自身不违纪违法,更要敢于担当、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干中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作用。要自觉净化朋友圈和“八小时之外”生活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新时代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