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要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思想自觉。深刻领会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的重大意义,明确《决定》的总体目标、任务原则及重大举措,用心用情用力,真正使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二要增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找准工作定位,增强检察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与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要增强通过改革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加强内部管理,管理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改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推动枞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张佩如: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作为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主旨要义、进一步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力争以一域之力为改革全局添彩。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提升思想站位中持续擦亮政治忠诚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全面准确领会《决定》的丰富内涵,在坚定信心、昂扬精神中兴起学习热潮。院党总支要谋划各支部以“三会一课”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形成宣传矩阵,特别是要将与检察工作直接关涉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中学,促进检察履职与党的中心工作和方针政策同频共振、同声共气。
三是以钉钉子的精神,多管齐下、有的放矢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方面,找到切口,服务改革全面深化要有针对性。围绕全会精神和《决定》“七个聚焦”重要内容,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主线,高质高效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长治久安。另一方面,找准定位,落实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要有主动性。围绕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不等不靠、主动探索姿态,推动检察改革新实践在枞阳落地落实。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按照“务必搞准”要求加强检察侦查工作,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检察侦查案件内部衔接配合、制约以及外部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执行好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四是强化求真务实,妥善处理三种关系确保以学促干。一要妥善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积极落实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牢牢稳住检察办案这一“基本盘”,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关注“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实现“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相统一,切实将各项改革最终落在检察办案上。二要妥善处理好新与旧的关系。要坚持数字检察发展方向不动摇,让数字检察为加快推进检察领域改革赋能。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通过深入调研,找准当前工作与改革任务的结合点,打通新旧融合的“关节点”。三要妥善处理好第一时间落实与第一时间创新的关系。及时关注上级机关、理论界、实践领域动态,结合下半年工作计划,重点梳理履职点、创新点、改进点,做到提前谋划、抢占先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心得体会
王胜: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内涵,在学深悟透上持续下功夫,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在学思结合上持续下功夫,认真对标对表自身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做学习全会精神的“领学者”。坚持个人自学为主,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深学细思笃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忠诚做到“两个维护”实际行动。
二是做宣传全会精神的“指导员”。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学思践悟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及上级的部署要求,带头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在宣传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在学习宣传过程中,深入解读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增强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把学习宣传这个平台,作为增进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的桥梁纽带。
三是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行动派”。在找准坐标、自我加压上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准改革的着力重点和主攻方向,把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转化到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强化举措上,做深研究型工作,谋实抓手性事项,推动全会精神在我县和县检察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改革发展的新业绩新气象来检验学习贯彻的新成效。
四是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推动者”。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立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与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余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对于新征程上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身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深切感受到责任之重、使命之光荣。通过对全会精神的认真学习,我对如何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为推动改革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通过“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自觉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最大化激发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是“破”与“立”的辩证统一。要守正创新、勇于变革,用改革创新的思维方式破除影响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不良束缚。首先立好“争先风向标”,破“考核困扰”。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真正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把考核成果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其次立好“干事新导向”,破“能力瓶颈”。树好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培养讲政治、精业务、善研究的骨干人才,让大家干有盼头、干有收获、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实现人岗相适、勇当其时、人尽其才。再次立好“创新坐标系”,破“管理短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树立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的鲜明导向,努力打造更多效果好、叫的响的检察品牌工作,以品牌带动整体工作提升。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推进高质量、实现现代化,既要本领高强,也要作风过硬。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着力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化作风建设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检察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务实举措,用心用情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