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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红色记忆”——枞阳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领域 公益诉讼“回头看”
时间:2022-04-04  作者:王梦莉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2年3月30日,天气格外晴好,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伴随着和煦春风、明媚暖阳,枞阳县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横埠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来到枞阳县横山村山脚下,对章保富等七名烈士纪念墓进行清明祭扫。烈士纪念墓园修缮一新,墓园内苍松翠柏,庄严肃穆。全体人员依次走近纪念碑,深情瞻仰并敬献鲜花,深深表达对长眠在枞阳这片热土上革命英烈的感恩和尊崇。

  此次活动既是检察机关对英烈权益保护工作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也是清明节前夕一堂有意义的党课活动。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正是为了确保英烈权益不受侵犯,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整改见成效,烈士纪念墓“旧貌”焕“新颜”
  章保富等七名烈士纪念墓庄严矗立在我县横埠镇横山村一处山坡上,崭新的石板台阶,宽阔的祭扫广场,清晰可见的碑文,四周鸟语花香,苍松郁郁葱葱,环境清幽肃静……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金色的阳光洒在“革命烈士 永垂不朽”纪念碑上,显得庄严而又温暖。然而几个月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2021年6月,枞阳县检察院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章保富等7名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不符合《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庄严、肃穆、清净”要求。为此,检察官实地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从当地搜集章保富等七位英烈事迹,并就纪念碑破损情况多次与行政机关沟通。
  2021年6月9日,检察机关就烈士墓保护不当案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修缮和维护,并做好英烈事迹宣传,强化红色阵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发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进行了回复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共同推动修缮工作进展。
  通过县检察院和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协同发力、齐抓共管,最终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将隐藏在小山深处的烈士纪念墓打造成集悼念、缅怀、瞻仰、教育于一体的红色资源阵地,供周边学校师生、各地游客参观学习800余次,实现在诉前维护社会公益的最佳效果。

  形成保护合力,传承红色基因
  红色文物、英烈名誉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来,枞阳县检察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摸排线索、沟通协商、制定方案,并于2021年8月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印发枞阳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开展相关工作。捍卫英烈荣光,守护红色文化,公益诉讼检察将持续推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维护英雄烈士权益,做好英雄烈士褒扬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革命烈士 永垂不朽
  1938年冬,年仅17岁的章保富同志怀着一腔热血加入了新四军。当时新四军驻地主要在皖中南长江两岸,生活条件极其艰苦,作战装备特别落后。章保富所在部队与日伪军周旋于皖南山区与沿江水网之间,有效打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同时还受到国民党反动势力的牵制,由于章保富在多次作战中英勇顽强、表现优异,他多次立功受奖,据传他牺牲时担任班长。1941年1月,国民党反动派在皖南云岭——茂林区域(新四军驻地)发动了震惊中外骇人听闻的“皖南事变”,九千多新四军将士惨遭不幸。章保富在随部队突围战斗中英勇壮烈牺牲,年仅19岁。1959年12月,章保富的亲属收到中华人民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发的:“革命烈士 永垂不朽”荣誉证书。这只是其中一个英烈事迹,章择善、章付亮、章文益、章文璋、章秀斗、章新宏等其余六名烈士为党和国家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故事同样感人涕下。

  小贴士:《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行使对英烈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