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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检说法】拧紧安全驾驶“弦” 筑牢平安回家路
时间:2024-05-08  作者:江寒寒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案情回顾】2023年9月7日,方某某驾驶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严重超载,承载多名学生从枞阳县某学校路段出发回家,在行驶约200米后拐弯时与直行的货车发生碰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所幸后续经过医院的检查,学生身体状况良好。

【检察履职】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方文兵来到该校进行走访,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据学校负责人介绍,在该案件发生后,学校便与公交公司签约,现在都是公交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还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学生出行更加安全,费用也更加便宜。检察官也与接送的公交车司机、学校领导进行交流,警醒他们一定要警钟长鸣、保证安全驾驶,确保学生平安、健康。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这里的“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旅客运输”是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或者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照《道路运输条例》取得客运经营许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筑牢孩子平安回家路,需要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从事校车业务的企业、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的共同努力: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需时刻拧紧安全“弦”,主动监督、管理各学校的校车运行情况;从事校车业务的企业也莫要心存侥幸,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学校应当加强排查是否存在非校车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校车超载情况,杜绝超载现象,要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超员车辆和非校车;群众对于发现校车超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学生家长也要切记切勿贪图便宜、便利,让非校车和超载校车接送学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守护孩子平安就是守护国家未来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