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枞阳县检察院连续三年获得安庆市“先进检察院”称号
时间:2016-03-17  作者:杨来宾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310,安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焦建国一行专程到枞阳县检察院,向该院授予2015年度安庆市“先进检察院”奖牌。

2015年度考评考核中,该院以总分第二的佳绩被评为安庆市“先进检察院”,这是继2013年以考核总分第二、2014年以考核总分第一被授予安庆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后,该院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殊荣。

2012年以来,枞阳县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当排头”的工作思路,细化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坚持动态考评考核,进一步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营造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全院工作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连续五届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三年被授予安庆市“先进检察院”称号、连续三次被县委评为“目标管理先进集体”。

一、以强化自侦办案为抓手,提升执法权威。2012年以来,自侦办案数量和查办的规格较过去均实现较大突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970人(20151217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1人,四年来查办的科级以上干部数字比过去五年总数的2倍还多。2013年反渎工作名列安庆市第二,2014年、2015年反渎工作以较大优势名列安庆市第一。

二、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维护和谐稳定。2012年以来,共批捕392504人(其中2015年批捕96132人),起诉8251120人(其中2015年公诉261343)。批捕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108人(其中20152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4人(其中201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各项诉讼监督工作扎实推进,2012年以来,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3件(其中20151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3件均获得成功(其中20151件)、民行案件建议提请抗诉和提请抗诉共19件,引起法院再审结案10件,其中再审改判5件。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在抓好常规的同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2015年对11名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全部被办案单位采纳;依法监督有关部门对4名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检察日报》、正义网对该院社区矫正监督的做法作了报道。

三、以工作机制创新为抓手,激发工作活力。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努力推出新鲜经验和亮点工作。近年来,在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预防职务犯罪“好点子”征集活动、乡镇职务犯罪预防联络站、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等好的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新安晚报》、正义网等媒体刊载报道。与法院共同制订《关于民行诉讼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规范、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更好发挥民行法律监督作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受到省院充分肯定,2014年被授予“全省民事执行监督示范单位”,全省仅有两家检察院获此殊荣。

四、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凝聚发展力量。一是检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3名干警被评为安庆市“检察业务尖子”,2名干警被评为安庆市“优秀公诉人”,受上级嘉奖、表彰15人次。全院干警发表信息、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300余篇。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八项规定”,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事件。二是检务保障建设成绩显著。目前,占地面积27亩、主体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的新技侦大楼及廉政教育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卓有成效。精心组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大张旗鼓进行规范司法理念教育,强化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创先争优无止境。2016年,枞阳县检察院将积极融入新铜陵,决心在铜陵市检察院和枞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枞阳县检察院杨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