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致全县企业家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
草木蔓发,春和景明。在这充满生机活力的美好时节,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携全体干警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我们责无旁贷。
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踏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坚持“一家人对待”“一碗水端平”“一条龙服务”,树立“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聚力打造“安商·润企”枞检服务民企工作品牌,以积极有为的检察履职助力民营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
我们将真诚为您提供双向联系渠道。深入落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两项机制,畅通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民企服务热线或“枞阳检察”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等检企交流绿色通道,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司法需求。发挥“检察后浪”法治服务团作用,全方位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企解难题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在经营管理、业务规范、权益保障等方面需求,全力以赴开展定制式“安商·润企”法律服务。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实安全保障。常态化严惩行业黑恶势力,对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追诉。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行使立案监督等职能,依法监督纠正。加大涉企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努力让企业家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营造让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的良好环境。
我们将至诚为您提供更优法治服务。依法稳妥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罪案件,依法审慎使用财产强制等措施,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办一件案子、垮一个企业”。考虑民营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依法对涉罪企业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的同时,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化解、堵塞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识别法律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理合法合规经营。
我们将热诚为您构建多元保护格局。不断拓展“府检联动”机制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强化与行政机关、工商联、“四送一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良性互动、有效联动,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联动保护机制。
服务民企无止境,“安商·润企”永向前。我们衷心希望,检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能够得到各位企业家朋友的关注、支持和监督!诚挚欢迎您对检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高度重视,及时回应。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枞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添彩!
衷心祝愿各位企业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事业蓬勃发展、企业蒸蒸日上!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