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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探讨】枞阳县检察院赴郊区检察院会商环资案件
时间:2024-06-17  作者:杨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审查以及移送起诉衔接工作,6月13日下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家丰及分管院领导带领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一行至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郊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旸旻,郊区法院刑庭庭长李金凤等人参加座谈。

会上,枞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办理环资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进行沟通,重点就办理该类案件中涉及的审查时限、值班律师、起诉以及量刑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在办理环资案件时,一要转变机械办案思想,提升司法文明水平;二要积极加强沟通、配合与协作,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该类型案件的办案质效。

下一步,枞阳县检察院将全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协同工作,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提高办案精准度,促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