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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行政检察护航农村 养殖业健康规范发展
时间:2024-07-09  作者:张昕宇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检察护企”专题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其中,我院设计的“兽药经营主体证照不全”行政检察监督模型获优秀奖,该模型是受我院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线索启发而创建设计的,其也是我院创立的首个大数据监督模型。

该大数据监督模型线索来源为:2021年枞阳县某农场因从某某门市部购买兽药给养殖的黑斑蛙使用,使用后出现黑斑蛙大量死亡的情况,双方因此引发诉讼。2022年1月,某农场起诉要求某某门市部赔偿其因黑斑蛙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后经法院一、二审判决,双方的纠纷仍未得到圆满解决。2023年某农场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发现某某门市部系在《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在经营兽药。

大数据赋能,助推提升监督质效

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县域范围内兽药经营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在经营兽药等不规范情形。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遂创建了兽药经营主体证照不全大数据监督模型。将从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调取的行业经营范围包含兽药销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信息,与从枞阳县农业农村局调取的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发现我县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企业(个体)营业执照”且登记名称包含兽药经营的市场主体达46家,但其中仅有6家经营主体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

加强府检联动,促进兽药市场规范

为加强对兽药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保障兽药安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枞阳县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平台,经与县农业农村局会商达成共识,后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一是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兽药经营主体实施例行检查,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督促其及时换发;对无证经营者依法查处。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依法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三是畅通假劣兽药举报渠道。及时公开假劣兽药信息,畅通兽药质量安全举报渠道,以防止消费者误买、误用假劣兽药,提高兽药用药安全。

6月份,枞阳县检察院与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实地走访存在问题的兽药经营主体。目前农业农村局已采取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了兽药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开展分类治理。对从事兽药经营活动但尚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主体,告知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前必须通过农业农村局兽药经营质量管理(GSP认证)检查验收,并督促其在8月底前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对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主体,督促其及时变更、注销《营业执照》。此外,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同时畅通假劣兽药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发放《枞阳县兽药经营企业明白纸》,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枞阳县检察院通过创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制发检察建议、联合执法等方式,维护了广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经营主体的兽药经营行为,促进了兽药市场的规范。该大数据模型是法律监督的生动实践,也是“检察护企”的鲜活案例,传递了检察守护“三农”的检察好声音,有力地护航农村养殖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