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7月4日下午,中共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和“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关内容。
随后,第一党支部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表决通过了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经过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产生了4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江家丰检察长对新当选的4名委员表示祝贺,并强调,党支部的工作是神圣而光荣的,希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做到“四聚焦”。一要聚焦“责任”、建好堡垒。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支部委员在推动组织工作中,要做到肩上有责、手上有招,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二要聚焦“协同”、建好堡垒。每名党员都是一面旗帜,要尽展其能,凝聚力量,做到协同配合共促发展;三要聚焦“生态”、建好堡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计划规范、主题鲜明、安排明确、总结及时等,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四要聚焦“质效”、建好堡垒。质效要落实在思想上,要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采取党员干部轮流领学、重要章节集体精读等方式,努力做到多思多想、学深悟透;质效要落实在工作上,要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选举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明确了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