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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观摩庭审“零距离”,以案明纪“敲警钟”
时间:2024-08-30  作者:钱有凤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8月30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卫健委系统150余人旁听庭审。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全面客观地进行举证质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从法理情的角度深刻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应当从中吸取的教训,以法庭教育让被告人正视自身错误,真心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还原了被告人违纪违法的犯罪事实,再现了被告人跌向犯罪深渊的细节和过程。通过“面对面”“零距离”观摩庭审,旁听人员深受触动,深刻感受到违纪违法所付出的惨痛代价,真切体验了一次看得见、摸得着、直击灵魂的“警示教育课”,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案为鉴,严守党纪国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既是检察人员出庭公诉履行职责,也是一次生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案为“活教材”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引导大家坚决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下一步,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依法公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为维护法治秩序、促进廉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