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13日,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革明在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6次提及并肯定枞阳检察案事例及相关工作,其中3件案例入选典型案例,“枞阳”亮相频次居全市各基层院首位。
1.宽严相济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报告中提到“……枞阳县院办理‘王某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入选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典型案例。……】
枞阳县检察机关在此案件办理中依法审查事实证据,准确定性,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因认罪认罚降低证明标准。注重充分保障被害方合法权益,适时引导、促成赔偿谅解,根据赔偿谅解情况及时调整量刑建议,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更好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在全省率先探索轻罪综合治理
【报告中提到“……枞阳县院牵头建立‘轻罪综治中心’,协同县域政法部门合力提升司法温度。……”】
枞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犯罪大幅上升和邻里轻伤案件易发信访的犯罪态势,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成立“枞阳县轻罪综治中心”,制定《枞阳县轻罪综合治理中心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推动轻罪案件矛盾纠纷事心双解、案结事了人和。成立“简案快办组”,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2024年全年共受理轻罪案件83件,均在五日内审结,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同频共振”。
3.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报告中提到“……依法保障被拘役的民企负责人‘回家权’,帮扶‘陷困的企业’正常经营,被《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
枞阳县检察院守正创新破解涉企拘役罪犯“回家难”问题,推动朱某某拘役服刑期间回家一天,帮扶朱某某企业解决无人管理困境,联合县公安局会签《枞阳县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的实施办法(试行)》机制文件,实现拘役罪犯“回家权”制度落地落实。以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回家权”为“小切口”,在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对涉企服刑人员、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的服刑人员实行“一站式”“跟进式”的高质效办案机制,推进新型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4.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报告中提到“……办理的督促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枞阳县检察院立足安徽农业大省这一省情,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资源保护项目作为公益诉讼重点办案领域,通过现场走访、联合调研、借助信息技术等方式,全面查清辖区“数字造田”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以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全面整改,办理的督促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2024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22期高标准农田专刊刊载为典型案例。该案的办理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示精神,为安徽省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贡献了检察力量。
5.将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落实在行动上
【报告中提到“……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先让礼让工作法’,力求以‘法结’解‘心结’……”】
枞阳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借枞阳地域文化礼让文邦之力,在检察履职中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将“先让礼让”文化精神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焕发新的活力。2024年对有争议有影响的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公开听证67次,化解矛盾纠纷26人次,促成民事、刑事和解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保持检察机关处理决定“零”信访。
6.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
【报告中提到“……办理的某公司诉某县人社局支付保险待遇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2024年,枞阳县检察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9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7件,对行政审判违法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