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学习教育】以“案”请代表评议 用“例”做实开门教育
时间:2025-06-24  作者:吴珊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此案的办理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传递了司法温度,通过公开讲评案例,能够引导检察人员坚守司法为民初心。”6月20日,在枞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办案“月讲评”会议现场,市人大代表宗琳的点评掷地有声。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枞阳县检察院深耕案例资源,推深走实开门教育,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和律师组成“评议团”,对一起逮捕后判处缓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展开“会诊”。


详细汇报,突出矛盾化解

会议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的案件办理经过进行梳理复盘,重点围绕案件定性以及逮捕必要性、矛盾化解、办案质效开展深刻剖析,总结反思并提出改进措施。在剖析矛盾化解环节时,检察官更是坦言:“成功促成双方和解,不仅修复了社会关系,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的重要性,任何消极懈怠都可能错失化解矛盾的良机。”

开门评议,汇聚多元视角

评议环节,与会人员紧扣专业领域各抒己见。县政协委员邱春生对本次“开门讲评”给予高度肯定,表示本次讲评选取的案例很有代表性,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真正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人民监督员胡忠胜从法治教育的视角出发,表示此类案件极具普法价值,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开展相关案例研讨活动,让更多人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律师代表胡煜结合自身执业经验,高度肯定办案检察官在矛盾化解方面做的大量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提升了案件质量,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枞阳县检察院专职检委郑永东表示,“开门讲评”不仅是业务交流平台,更是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外部监督的引入,让我们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办案中落地生根。


明确方向,深化能动履职

会议要求,以此次“月讲评”为契机,持续深耕刑事检察办案实践。一是更新执法理念,严审逮捕必要性。坚决摒弃“构罪即捕”的惯性思维,严格落实逮捕必要性审查标准,审慎适用逮捕措施,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的影响;二是强化前端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加大捕前、捕中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面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协同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推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三是做实动态审查,保障当事人权益。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立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对在押人员定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刑事检察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会议强调,枞阳县检察院将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通过“以案为媒”持续深化学习,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司法办案日常,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查问题、补短板,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更优检察实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