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六周年之际,2026年5月25日,枞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的系列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为契机,联合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村部,现场支持农民工起诉,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助力农民工追回“薪苦钱”。
金花(化名)等12人均系枞阳县先进村村民,自2021年开始在刘某经营的服饰厂从事服装制作。2022年年底,刘某开始拖欠金花等12人劳务报酬几千元不等,2023年年初服装厂停止经营,经多次催讨刘某一直未支付劳务报酬。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线索后,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申请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为讨薪的农民工“打气撑腰”。

巡回法庭上,检察官庄严宣读支持起诉书,“债务应当清偿,特别是劳务报酬应当及时足额支付,金花等12人作为弱势群体,提起追索劳务报酬的民事诉讼应当获得支持。”通过出庭宣读支持起诉书,亮明司法机关保护弱势群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鲜明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活动现场,检察官为农民朋友们讲解劳务纠纷等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助力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现场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深入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及检察机关“检护民生”、“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民事支持起诉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详细讲解民事检察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一方面传播检察履职好声音、扩大民事检察监督影响力,另一方面,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申请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