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9-07-15  作者: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27.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1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一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