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枞阳县检察院民行工作在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
时间:2016-07-18  作者:江学农  新闻来源:枞阳县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14日,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在大会讲话中对枞阳县院与行政机关加强联系、形成协作机制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会上,枞阳、怀远两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典型代表,交流了民行检察工作经验及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的做法。

    近年来,枞阳县检察院院充分认识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锐意改革,在执法办案、机制创新和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枞阳民行检察工作多年来在安庆市考评中处于第一方阵;2014年,枞阳县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民事执行监督示范单位”称号,全省仅有两家基层院获此荣誉,合肥、池州等市检察系统先后来枞阳学习民行检察工作经验。今年以来,枞阳县院又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夯实工作基础,以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走访,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知晓度。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民事检察工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民行检察工作,普及民行法律知识。还利用“枞阳民行,与民同行”微信平台及报刊、互联网宣传报道民行检察工作。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方面宣传民行工作职能和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虚心听取他们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强案件评查,提高民行检察工作规范性。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评查,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风险评估、卷宗装订、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评查,促进了民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扩大民行检察工作影响力。今年1——6月份,共办理各类民行案件3件,其中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1件,工作中自行发现的案件2件。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今年4月,针对县环保局未及时跟进监督某塑料颗粒加工作坊污染环境的问题,及时向环保局发出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督促县环保局对该作坊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交至枞阳县公安局。公安机关经审理后,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周某某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此举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还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所、队进行行政执法规范化调研,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该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法制课,反向较好。

    四是加强制度创新,激发民行检察工作新活力。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对民行检察联系制度进行完善,在16个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民行检察联络点21个、聘任民行检察信息联络员86名,着力构建拓宽民行检察案源的“互联网+联络员”模式,为民行工作更好开展夯实了基础、激发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