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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携手环保共建生态文明
时间:2017-06-22  作者:吴有兰  新闻来源:枞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民行检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是枞阳县院民行检察工作的一大特色。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我院民行部门主动与县环保局联系,于2017年6月6日下午在县环保局召开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疏东浩、民行科干警,县环保局局长左维华、副局长陈后银及环保执法大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今年以来环保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就如何进一步巩固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效果,从而形成长效机制进行了座谈研讨。

县环保局介绍了枞阳县环保部门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处理及整改情况,左维华局长表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环保部还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本次督查效果非常明显,通过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强化了有关部门的环保责任。环保执法案件大幅上升,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也不断显现,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促进了环保执法办案质量的提升,提高了环境执法公信力。

疏东浩副检察长强调,今年县委将行政检察监督列入县委十大改革内容之一,对行政检察工作予以肯定,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落实县委十大改革之一的工作,疏东浩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我县环保部门非常重视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工作。环保部门应直面问题,依法履行好职责,使群众因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对重大或群众关注的环保案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开展联动执法。三是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认真开展好公益诉讼试点探索工作。在生态和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将及时汇总上报,提起公益诉讼。   
    治污重在长效推动,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协作关系更加密切和常态化,共同优化枞阳发展环境,为枞阳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