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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未”成长:枞阳县检察院发出 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时间:2022-03-30  作者:王梦莉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感谢各位检察官、各位领导百忙之中组织这次座谈会,用心用情关注我家孩子健康成长,回去以后我一定听从你们的建议和指导,想方设法尽快安排孩子和母亲见面,好好教育孩子”,被责令人刘某说。

  日前,我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注意到,犯罪嫌疑人刘某离异多年,家中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经多方走访调查发现,两名子女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长期缺乏母爱,加上家庭教育缺失,可能产生成长问题。
  2022年3月28日,为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枞阳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妇联、县教体局联合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对刘某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进行面对面帮扶,并由承办检察官向刘某公开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参会代表均表示召开座谈会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很有意义,对检察机关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会上他们这样说:  

  县人大代表、钱铺中学王珍平老师:作为县人大代表和教学一线教师,我始终认为每个孩子都是可塑之才,刘某的孩子也一样,贪玩、叛逆是大多数青春期孩子的特征,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引导,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颗纽扣。

  县妇联副主席高学斌:家庭、学校、社会好比三轮驱动车,协同保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刘某虽结束婚姻,但不能剥夺孩子应享受的母爱,建议当事人打开心结,创造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机会,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心态和爱人与被爱的能力。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郭江舟:关心爱护孩子不应只停留在物质方面,孩子心理需求也应得到重视。尤其作为特殊家庭,更要注重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抓住孩子成长关键期,培养孩子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近年来,枞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能动履职,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依托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推动未成年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始终在为人民服务中彰显检察担当,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抓手,以办案为窗口,在检察履职环节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旗。始终持续不断输出检察智慧,提供检察方案,不就案办案,意真情切推动“1+5”司法保护,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有利、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检察官毛平平向被责令人公开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


刘某公开表态,将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检察官介绍案情和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

参会代表发表看法和提供家庭教育良方